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局,合作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辽高认办〔2021〕1号),我省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已经启动。现我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各地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的组织工作。请各地区向企业广泛宣传,认真作好组织动员,将有意向申请认定的企业情况与市科技局及时沟通,以便于市科技局了解、跟踪情况,指导企业。

二、时间安排

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 ) 采取常年申报、分段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我市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申报材料的时间节点为: 6月13日、 8月13日和10月13日(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我们强烈建议,申报企业选择尽早批次申报以避免两个问题:一是避免年度申报后期,因为企业集中突击申报而出现的网络拥堵;二是避免最后批次申报的企业,当企业申报资格、申报内容等存在问题未能通过评审时,没有修改完善的机会。

三、申报范围

(一)首次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企业,可按本通知要求申报;

(二)2017年度及以前经省认定机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但目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失效的,企业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可按本通知要求提请重新认定,如企业名称变更应以新名称申报,无需进行“核心信息修改(更名)处理”;

(三)2018年度经省认定机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我评价认为仍然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可按本通知要求提请重新认定,这部分企业,如果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核心信息发生变化的, 须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系统中完成“核心信息修改(更名)处理”,再进行认定申请。

四、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企业申请认定材料。

(二)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 以下简称“平台系统 " ) 进行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待确认后进行网上在线填报(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三)网上提交

企业在“平台系统”上按要求填写认定申报信息、逐一上传附件材料(附件材料须清晰可辨)。2021年度,省认定办将共享“平台系统”上的申报数据并将其作为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因此要求企业在“平台系统”上提交时,要严格按照系统申报各项要求,确保申报数据资料准确全面,并在“平台系统”内提交确认。

(四)上报材料

企业通过“平台系统”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按照属地原则,企业将申报材料正本材料一份(此正本申报材料主要用于各推荐单位存档,但企业同时也须留存副本1本存档备查,纸质申报材料编制顺序见附件1), 连同申报材料扫描后PDF版(须和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申请认定企业一览表》Word版(附件2)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振兴区六纬路31号鹏程大厦913房间)。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企业对自身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须负主体责任,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省高企认定办将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涉及参与弄虚作假的中介机构,省高企认定办也将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认定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工作指引》等有关文件可在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lninno.com.cn)下载。

(二)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信息安全。书面认定申请材料中须提交不涉密承诺书,并有企 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签章),加盖企业公章。

(三)中介机构须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中介构条件要求,并提供《中介机构基本情况及保证承诺》,装订于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之后(具体要求见附件3)。市科技局从未指定或推荐任何中介机构、科技服务机构参与或有偿帮助企业组织申报材料,企业选择中介机构或科技服务机构均属自愿行为,对此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市科技局概不负责。

其它未尽事宜,以《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为准。

联系方式:

丹东市科技局科技创新与促进科联系人:关 沐

电  话:2122172、13941590096(微信同步)

电子邮箱:ddskjjgxk@163.com

省技术创新研发工程中心联系人:李大鹏

电  话:024-83600960

 

附件: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书面认定申请材料编制及装订说明.docx

附件2:申请认定企业一览表.xls

附件3: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要求.docx

附件4: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丹东市科技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