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才办、科技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实施“鸭绿江英才计划”推进丹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精神,统筹完善人才政策,广泛聚集多方面优秀人才,为我市“十四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开放型、创新型、幸福宜居型城市,提供强有力人才智力支撑,吸引项目、技术和团队来我市进行技术攻关和创业发展,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丹东市“带土移植”团队(类)项目入库申报工作,请各县(市)区、经济区组织部门和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区企业和有关单位开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每个地区须组织推荐2个技术攻关类团队和1个创新创业类团队,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开始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
二、申报条件
(一)技术攻关类
1.申报团队应是与我市企业达成实质性合作的域外技术攻关团队,团队须与项目所在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
2.团队结构稳定,团队负责人须来自丹东市以外地区,团队核心成员至少有2人以上来自丹东市以外地区,成员专业结构合理。
3.技术攻关项目须明确解决路线、攻关期限、计划进度、所需资金和用途等。
(二)创办企业类
1.2018年以来,来丹东创业的域外科技人才团队。创办的企业现正常运营,并在我市有实际办公场地。
2.团队带头人(自然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企业法人或第一大股东),来自丹东市以外地区。团队人员结构稳定,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1人来自丹东市以外地区,核心成员应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
3.团队研究方向应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
(三)具体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
三、组织实施
丹东市“带土移植”团队(类)项目在丹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丹东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征集申报,初审推荐,丹东市科学技术局负责项目评审、立项和结项验收。项目一经获评,支持资金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四、工作要求
1.技术攻关团队须由与之开展合作的丹东地区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引进该技术攻关团队的企业运行状况良好,能为团队创新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以及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2.创办企业类团队项目申报单位须是丹东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制度健全。
3.项目申报人员和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报送项目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 项目实施须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骗取财政资金等不良行为发生。
联系人及电话:赵东旭 0415-2122100
刘 政 0415-2127271
附件:
丹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丹东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