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城建局,市内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2021年职称工作安排,现将开展2021年建设工程系列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2021年建工系列职称申报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向市住建局报卷;初级职称直接向市人社局申报,市住建局不受理初级职称申报工作。
(一)、建筑工程系列中级、副高级职称申报工作
1、评审标准
工程系列中级、副高级评审标准:辽宁省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辽建发〔2007〕37号)、(辽住建〔2017〕176号)。
2、报卷时间
2021年7月1日至7月31日(公休日除外)。
(二)、建筑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申报工作
1、评审标准
工程系列正高级评审标准:关于做好2007年工程、农业、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翻译等系列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人[2007]38号)。
2、报卷时间
2021年7月1日至7月31日(公休日除外)。
(三)、报卷形式、地点
县(市)区人员申报材料统一由当地城建局、市内人员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统一报送到市住建局(613室)。
二、相关政策规定
1、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获奖证书,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否则无效。集体奖励项目须提供个人参与项目的原始材料及相关证明。
2、申报人员所提交的论文,应为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否则不能按所晋升专业的论文对待。
3、所有申报人员均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习信息查询;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首页“快捷通道”中的“计算机职称证书查询”进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查询。申报人员须提交经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查询和检索证明。
4、外埠驻丹人员申报参加我市职称评审,须事先征得丹东市人社局职称管理部门同意,再向住建局申报。
5、对提供伪造虚假学历、资历、外语证书、计算机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三、相关要求
1、申报职称工作的具体要求以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公告关于职称评审的通知为准。
2、各申报单位要成立相应考评领导小组,采取单位领导、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专家等联审的方式,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并经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由所在单位推荐申报。
3、继续实行申报人员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员在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时,须在表中第九页“备注”栏内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申报者所在单位在个人承诺内容下填写如下承诺语:“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所有材料真实有效”,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4、收卷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注: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必须提供申报工程的原件、单位公示证明;学历查询、论文查询、计数机查询的网上认证证明。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