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1〕2号)要求,现开展2021年度省科技奖提名项目组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可根据实际选择申报辽宁省科技最高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

奖励重点及各奖项提名项目(人选)基本条件及报送材料要求等详见《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2020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

二、申报方式

申报省科技奖励,需要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在线申报,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在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工作单位公示。

三、相关要求

1.在线申报:请务必于7月12日前完成网上申报一切工作,过期将无法申报2021年科技奖励项目。申报项目不得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和国家秘密。

2.公示:按照2021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提前公示内容要求,通过网站、单位内部张贴等方式进行公示,尽早在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期不低于7个自然日,公示文件网站截图、照片(JPG格式),请于7月12日前发3860660@163.com邮箱,未按时完成公示的项目,不予提名推荐。

3.回避申请:如有需要回避的评审专家,请据实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3)。

4.提名推荐:市科技局将于7月13日前在丹东科技局网站对拟提名推荐项目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于7月20日前正式行文提名推荐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项目。

5.纸质材料报送:网上申报完成后,在线打印提名书、申报书、相关附件,并按顺序装订,不要另加封皮,于7月12日前送市科技局907室。

请县(市)区科技部门及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或本部门所管理的单位,做好2021年度省科技奖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科技创新与促进科  宋月冰

电  话:2127091

邮  箱:3860660@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2021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20210304.docx

附件3专家回避申请表.docx

 

 

 

 

                          丹东市科技局

                         2021年6月16日